女童泳池溺水后身亡,父母被酒店告了要求偿
今年8月,7岁女孩萌萌(化名)
在广州白水寨嘉华温泉酒店一室外泳池溺水
之后,历经近4个月的救治
萌萌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萌萌。本文图片张先生供图
在萌萌去世前,她的父母被酒店告了。酒店认为,萌萌的父母未尽到看护责任,对此事负主要责任;结合类似案例,酒店负三成左右的责任。于是,酒店起诉了萌萌的父母,要求返回此前垫付39万元医疗费的70%。
萌萌的父亲张先生近日向澎湃新闻表示,萌萌的治疗费用达90多万元,家属认为酒店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已在准备应诉和反诉。
女童溺水后抢救近4个月后离世
▽今年8月3日,7岁的萌萌和5岁的妹妹以及父母等4人一起入住广州白水寨嘉华温泉酒店。当时,萌萌的妈妈还怀有身孕。萌萌的父亲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在网上看到该酒店的排名很靠谱,就订了一个房间,两晚一共多元。
8月3日15时许,萌萌在酒店室外游泳池旁边玩耍。
当日15时许,萌萌在酒店一个室外游泳池溺水,两名酒店住客参与了对萌萌的抢救。之后,医院救治。
据张先生透露,溺水发生后,医院接受救治,但一直昏迷不醒,没有走出ICU。萌萌的一份诊断证明书显示,其肺出血,重症肺炎,多器官功能衰竭,大脑功能衰竭,中枢性尿崩症,凝血功能障碍,心肌损害,肝功能损害,代谢性酸中毒,“病情危重,预后极差,深昏迷。”
12月1日,经近4个月抢救后,萌萌还是不幸离世。她的死亡证明显示,其死亡原因为“脓毒性休克”。
张先生表示,为了救萌萌,他们一共花了90余万元,仅ICU的费用就有50多万元。其中,酒店先前垫付了39万元,之后拒绝垫付,其余费用均由家属承担。
6名安全员去哪里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酒店曾提出,发生溺水事件时,萌萌曾脱离父母的监管长达20分钟。酒店陈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解释,这一说法的依据来自萌萌父母的自身讲述。
据张先生介绍,8月3日15时15分左右,他和两个女儿来到酒店的“观瀑游游泳池”,这是酒店的一个室外游泳池,两个女儿在该游泳池的儿童游乐区域玩耍。随后,妻子赶了过来。15时25分左右,他看着大女儿萌萌跟其他小朋友在玩,仅两三分钟后,他发现萌萌不见了,他和妻子立马去找萌萌,但连着找了好几个温泉池,均未找到。15时45分左右,他再次来到“观瀑游游泳池”附近,发现有游客在抢救小孩,才得知是萌萌出事了。
张先生认为,酒店所谓的“20分钟未看护孩子”说法不符合事实,孩子仅脱离他们视线两三分钟,之后他们一直在到处找孩子。
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事发游泳池需配备安全员等6人。
张先生指出,“观瀑游游泳池”的旁边有挂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其显示需要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数量为6人。然而,在萌萌溺水及其抢救过程中,均没有安全员在场。
上述陈姓负责人回应称,张先生的这一说法不实,是酒店的安全员将萌萌从泳池救起,之后由两名有急救知识的酒店住客对其进行急救。
张先生表示,据他事后了解,萌萌溺水后,酒店的一名服务人员将她从泳池捞起放在岸边,随后离开现场,该服务员不是安全员。酒店相关签到记录显示,当天下午,有三名安全员签到,但这三人当时都不在现场。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10月,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一份函件答复称,萌萌溺水后,该局调查发现,当时游泳池现场没有按规定有足额的救助人员在岗。酒店相关负责人也承认,事发时确实存在救生人员不足的情况。
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曾对萌萌进行急救的酒店住客杨女士跟澎湃新闻回忆说,她喜欢户外运动,懂一定的急救知识。当天15时许,天很晒,她看见一个女孩躺在树边,半睁着眼,“喊她没反应。”
最开始,杨女士以为女孩是中暑,但拉开女孩衣服后发现,女孩的肚子是鼓起来的,而且大动脉也没有了,便意识到女孩不是中暑,是溺水了。于是,杨女士马上对女孩进行抢救,随后又来了一个女住客,是一名儿科医生,也参与了抢救。
杨女士说,整个抢救过程很长,她们一直抢救到急救人员到场。在抢救过程中,她没有看到过酒店的安全员,她还多次催促酒店的服务人员赶紧打、。而且,她们在抢救时发现,酒店抢救箱内的抢救设备不齐全,没有除颤仪AED,也没有氧气袋。
酒店的急抢箱,被指急救设备不齐全。
对此,陈姓负责人回应称,酒店一直都配有急救箱和氧气袋,事发时,参与急救的两位住客一直在做心肺复苏,没有提出需要提供氧气袋。
张先生表示,该酒店有室内泳池属于无证经营,发生溺水的室外游泳池没有相关安全提醒标识,其儿童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浅水区和深水区的设置也不合理。另一位酒店住客也向澎湃新闻表示,发生溺水的游泳池,确实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还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萌萌溺水后的当天下午,酒店就撤走了该泳池儿童区域的游乐设施。第二天,酒店的室内、室外游泳池均安排了安全员和服务人员。
萌萌的父亲张先生称,事发后,酒店撤走了游泳池的儿童游乐设施。
而陈姓负责人的说法却是,“泳池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发生溺水的游泳池一直设置有LED警示牌和安全须知告示牌等安全标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萌萌溺水后的第二天,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发现,华源酒店有室内泳池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随后,因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华源酒店被罚款4万元。今年12月,华源酒店又因室内游泳池在经营许可失效期间未停止经营游泳项目,再次被罚4万元。
此外,今年7月,因游泳池池水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等不符合要求,华源酒店被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警告处罚。
萌萌的诊断书。
女童父母被酒店起诉
▽让张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今年11月,女儿仍在ICU救治时,酒店起诉了家属。
张先生收到的《起诉状》显示,华源酒店称,溺水事故发生在酒店内,酒店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萌萌的父母,在事故过程均没有出现,让7岁女童未携带任何泳具,在泳池周围脱离监护人监管长达20分钟,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结合类似案例,萌萌的父母至少应承担70%的责任。自提起本诉讼之日,救治女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都是酒店垫付,萌萌的父母均不愿支付。鉴于女童的病情已较为稳定,为早日定分止争,酒店只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萌萌的父母偿还垫付医疗费用.63元,即此前已垫付约39万医疗费的70%。
前述陈姓负责人回复澎湃新闻称,在萌萌抢救情况稳定下来后,酒店拟跟女童的父母了解后续治疗方案、获取病历及商谈责任划分,但萌萌父亲张先生反应强烈,认为酒店应该承担全责。酒店认为,女童系未成年人,应该一直处于父母的监管之下,父母监管失职理应承担责任。鉴于双方无法协商,酒店才请求司法裁判。
“返还垫付医疗费只是为了责任划分,酒店从未想过逃避责任,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女童父母如提供法律支持的相关票据,酒店本意也是根据判决结果履行全部义务。”陈姓负责人表示,鉴于目前萌萌已去世,酒店也觉得很遗憾,愿意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判决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也不排除在此期间与家属就相关问题达成和解。
张先生表示,目前,他已准备应诉及反诉。他的诉求是,一是要酒店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向家属道歉;二是相关部门对涉事酒店及游泳池进行全面调查,对于双方各执一词的地方进行针对性核查,对酒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其整改到位;三是酒店称其仅负三成责任,家属并不认可,双方将通过司法渠道等解决相关纠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如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向死者女童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酒店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酒店是否在游泳池旁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是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无安全隐患;三、配备在场的安全员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四、酒店是否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如果酒店未尽到上述任一义务的,均视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违反的上述义务越多,其责任越大。因此,本案中酒店的责任比例大小,取决于法院审理查明的酒店违反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多少。
赵良善指出,在本案中,女童萌萌只有7周岁,其家长具有严格的监护责任。如何划分酒店与家长的责任,应结合整个案情。在司法实践中,在相似的案例,判酒店责任大于家长的责任(即酒店负60%至90%责任,家长负10%至40%责任)的案例比比皆是。
赵良善分析说,酒店先状告女童家长,可能是认为当了原告可以赢得法官的同情,在划分责任上承担的责任小些。再是,认为尽早进入诉讼程序后,免得再继续支付费用,被家长私下再纠缠。不过,像本案一样,酒店先状告受害者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少见的。不管哪方先起诉,法院都会以事实为根据作出公正裁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护。
对此,有网友认为:
酒店的做法太过分了
也有人称:父母的责任更大
大多数网友认为:
酒店和父母都难辞其咎
还有人问:监控去哪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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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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