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四家游泳场所整改完毕,涉及枣庄三中

近日,枣庄市体育局发布了《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针对枣庄市中区、薛城区的高危项目经营场所,按照山东省高危项目督查通报要求进行整改,目前都已整改完毕。报告指出,针对枣庄三中游泳馆、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等2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存在的问题,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要进行整改。枣庄三中游泳馆无证经营问题,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求三中游泳馆在整改合格后,申请办理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三中游泳馆需在浅水区出发台张贴警示用语,禁止使用浅水区出发台,对浅水区出发台使用塑料泡沫进行包围处理,同时,三中游泳馆缺少部分救生器材及氧气袋,三中游泳馆按照《高危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增加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及救生担架等救生器材并增加氧气袋;三中游泳馆需要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等制度完善并张贴在醒目位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在须在浅水区出发台张贴警示用语,对浅水区出发台使用塑料泡沫进行包围处理,禁止使用浅水区出发台。并且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无救生观察台。按照《高危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需添加不少于4个救生观察台,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还需要增加配备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及救生担架等救生器材,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等制度完善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此外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淋浴间未采取防滑措施。对于薛城区高危项目经营场所,记者了解到,颐正园游泳馆、金尊国际酒店游泳馆等2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存在问题。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游泳符合国家标准19项要求进行整改,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规范游泳场所经营管理,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后到区体育局申请办理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否则不能对外经营开放。目前,颐正园游泳馆已按标准数量增设了观察台,购齐了救生器材,补齐了规定的管理制度,更衣室、池边采取购买防滑垫的方式做了防滑处理。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为此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试点期一年,现已办理完毕。金尊国际酒店游泳馆,已经购买了缺少的救生器材,补齐了规定的管理制度。(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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