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平台火牛被摧毁敛财9000
72人被抓。
据《法制日报》6月24日报道,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张家港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和网络重案攻坚专项行动时,成功摧毁了一个为网络贷款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的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2人,查扣作案用电脑41台,手机余部,冻结银行卡0余张,涉案资金达4.8亿余元。
公开报道显示,该案涉及的“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由王某等四人创办,其内部分工明确,甚至设有抢单模式。“贷款app一旦有客户贷款下单的记录,通过接口就在虚拟币平台里面生成了一笔订单,订单内部的工作人员发现订单之后,就跟滴滴平台一样互相抢单,然后通过内部工作人员掌握的银行卡,把这个钱打给贷款人。”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蔡浩表示。
“大鱼”
2月18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塘桥派出所接到顾某报警,称其网贷被骗。2月9日,顾某使用手机下载并登录了一款名为“有米有品”的贷款App,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账号以及预期贷款元后,立即收到一笔元的放款。顾某称,该平台并没有提供相关收费标准,也没有显示确认贷款的按钮,在输入意向贷款金额后,直接向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打款。
据《法制日报》消息,经初查发现,顾某收到的元放款,实际上是从元贷款中扣除服务费元和利息21元后剩下的余款。由于顾某觉得收费过高,便登录App提前还贷,不但无法完成还款操作,还在5日后自动生成一笔每日元的违约金。之后,顾某就接到了各类催债电话。
专案组对顾某提供的涉案虚拟账号进行调查,发现顾某还款后立即被转至全国多地的10个对公账户上,这些对公账户的所有者均为空壳“皮包公司”。随后,账户资金又分别流向位于境外的一个庞大资金池。
围绕涉案网络贷款App调查,专案组锁定了网络贷款App的推广团队,进而找出了负责App资金往来的财务人员黄某。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发现黄某背后还有个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
“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第四方支付平台收取‘金主’资金,为黑灰产业犯罪提供资金结算,”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张震豪介绍。
据媒体消息称,随着调查深入,更多的线索表明,黄某并不是一条“大鱼”,在她背后,是一个名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侦查员发现,该平台分工明确,黄某等财务人员负责收放贷款,被称作“承兑商”;此外,还有专门负责贷款催债、资金池运维、App推广等业务的工作人员。该平台的负责人叫王某,他与黄某等平台核心人员藏匿在缅甸果敢地区,剩余人员分散藏匿在国内各地。
敛财万
据扬子晚报消息,经查,年出生的安徽籍人员王某伙同两名“金主”以及自己的大学同学袁某一起入股,开设了“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金主”负责提供运维资金、袁某负责App开发和技术保障、王某负责日常的平台运转和工作人员管理。自去年12月以来,王某带领团伙先后在越南岘港和缅甸果敢作案。
公开媒体消息显示,主犯王某曾是名校计算机高材生。侦查员发现,国内知名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王某原本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他的妻子和孩子均生活在浙江杭州,受到金钱诱惑,他竟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黄某不仅是平台的“承兑商”,还通过亲朋好友,从自己的老家四川遂宁为王某招募平台工作人员。
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专案组终于成功还原了案件的组织架构、作案流程、团伙分工、人员信息等核心线索,收网条件已经具备。
4月25日,专案组组织来自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名警力,分赴广东广州市,广西北海市,四川成都市、遂宁市,浙江杭州市、温州市等地开展收网行动。4月28日清晨,在相关地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收网抓捕同步开展,成功抓获“金主”、平台工作人员等涉案人员72人,实现了从App金主、第四方支付平台、App开发人员、App推广人员的全链条打击。
截至案发,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内注册的App商户超家,放款记录超过20万条,涉及的网络贷款诈骗受害者超过21万余人。平台按照1%至1.5%的比例,对每笔往来资金收取手续费。经初步统计,王某等人已累计敛财多万元。
由于经济来源被切断,加上反复工作沟通,王某、黄某以及其他4名涉案人员表示愿意回国投案。接到这个信息后,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赶往中缅边境。最终在国际合作部门与相关边检部门的帮助下,王某等7人顺利回国投案。
大成律师(哈尔滨)事务所朱宝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为贷款人提供咨询征信等服务是金融交易市场中中介公司的常规业务。通常各类公司都会严格规范企业自身的合法合规要求,保障自身运营安全。本案元贷款的服务费用的合理性需要严格审查。如果企业不能说明客户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存在隐瞒欺诈的行为,将涉嫌犯罪。(北京时间财经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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