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专栏丨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

转自:海关热线发布

RCEP专栏丨

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

(出口建筑卫生陶瓷篇●上)

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正式开始生效。RCEP覆盖了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个国家,涉及人口达22.7亿人,占全球人口总数近30%,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是目前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

年,我国出口RCEP成员国陶瓷.8亿元,约占我国出口陶瓷的32.4%。以陶瓷砖产品为例,年我国陶瓷砖出口.1亿元,排名前十的国家和地区中有九个来自RCEP国家,依次是越南、菲律宾、韩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日本。

我国陶瓷砖出口前十的贸易额占比情况

又如卫生陶瓷产品,年我国卫生陶瓷出口.5亿元,排名前十的国家和地区中RCEP国家占半数,依次是越南、菲律宾、韩国、泰国、马来西亚。

我国卫生陶瓷出口前十的贸易额占比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中“加大对RCEP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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